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12]20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8
实施时间: 2012-8-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5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单位:
  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于10月1日正式运行。此次试点对于我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加速崛起,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我省国税系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营改增办公室),在省国税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部署、指导、协调全省国税系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营改增办公室组成:
  主  任:曹  剑(副局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