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的批复
发文文号: 保监复[2003]45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3-3-6
实施时间: 2003-3-6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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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新申报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与费率的请示》(天保[2003]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使用《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该费率表适用于保监复(]154号批复的《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编号为A0506Z0200021213--1000);
  二、保监复(2002)154号批复的《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同时废止;
  三、你公司向社会公布本费率表及使用说明时,应在名称前冠以公司名称,不得出现“中国保监会统一制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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