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12]13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7-30
实施时间: 2012-7-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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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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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期初库存进项税额转出备案表.DOC    
2.试点纳税人农产品耗用率核定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