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出口退[免]税网上正式申报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6-4
实施时间: 2012-7-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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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扩大网上申报的应用范围,我局决定从2012年7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推广应用出口退(免)税网上正式申报。
  一、出口退(免)税网上正式申报的企业范围
  (一)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零申报生产企业,即同时满足:当期出口额为0、单证收齐出口额为0、免抵退税额为0、免税进口料件金额为0、无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或核销的情况,原则上应实行网上申报。
  (二)其他企业范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出口退(免)税网上正式申报期限
  出口企业应在当月14日前(逢节假日顺延),登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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