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房管规范物[2012]2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2-7-31
实施时间: 2012-7-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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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各区、县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大会: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加强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用三年时间,通过逐年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逐步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实际运营成本接轨,并解决“同一小区、不同收费”的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将《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和调整后的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印发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公有住宅售后小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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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