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对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1]199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1-12-14
实施时间: 2001-12-14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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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适应保险业发展的需要,我会于近期批准部分保险公司可在一些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在机构筹建中必须严格按照经济核算有效益,业务发展有需要,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筹建。筹建分支机构必须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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