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保险中介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保监函[2002]30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2-3-13
实施时间: 2002-3-13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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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保监办:
  你办《关于保险中介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保监粤发[2002] 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关于保险公司能否成为保险中介机构的股东、发起人或合伙人问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 104条执行。
  二、关于保险中介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问题。各保监办负责保险代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初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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