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25号公告应急处理方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函[2012]18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3
实施时间: 2012-8-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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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2年第25号公告,将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在1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减为零,并从8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综合征管软件尚未升级,目前缺少配套的操作方法。为维护总局公告的权威,现提出以下应急处理方法,请遵照执行:
  一、2012年8月后申报且应纳税额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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