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发[2012]10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7-26
实施时间: 2012-7-26
失效时间: 2016-5-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9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5-25
实施时间:201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