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云浮发电厂等企业变更上网电价核定名称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2]89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13
实施时间: 2012-8-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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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粤电集团:
  《关于变更电价核算主体名称的请示》(粤电经营〔2012〕24号)悉。鉴于省国资委已同意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东粤电云浮发电厂有限公司,同意相关电厂相应变更上网电价核定名称,我局《关于提高韶关电厂等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11]281号)附件中的“云浮发电厂”名称变更为“云河发电公司1、2号机组”,“云浮电厂C厂”名称变更为“云河发电公司5、6号机组”,两个电厂的上网电价均维持不变。此规定自电厂正式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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