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发[1996]16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1996-4-19
实施时间: 1996-4-19
法规类型: 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3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八五”期间,我国会计工作在法制建设、核算制度模式转换以及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会计工作秩序仍存在不少问题,假造会计票据,乱摊成本,搞“两本帐”、隐瞒收入,偷逃国家税收,转移国家资金、搞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突出,严重干扰了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顺利进行,助长了腐败行为,对此必须认真加以整顿。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严格会计核算,强化会计监督,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是十分重要的。要把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作为整顿经济秩序和严肃财经纪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