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12]7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3-29
实施时间: 2012-3-29
失效时间: 2014-5-14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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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白酒消费税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结合我省实际,对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核定权限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产品,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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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5.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5-14
实施时间:201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