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试行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统筹搞好被征地人员门急诊医疗保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发[2012]4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7-25
实施时间: 2012-7-1
失效时间: 2014-6-30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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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批准,在本市试行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镇保”医保)门急诊统筹,搞好被征地人员门急诊医疗保障,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适用范围
  本市参加“镇保”的人员,纳入“镇保”医保门急诊统筹适用范围。
  二、缴费比例
  本通知实施后参加“镇保”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
  三、医疗保险待遇
  (一)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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