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退]款凭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2]49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6
实施时间: 2012-8-6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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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珠海、汕头、韶关、梅州、河源、惠州、潮州、揭阳、东莞、江门、中山、阳江、茂名、湛江、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我省国税系统税款征缴效率,在总结部分市成功试点的基础上,省国税局决定于2012年9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功能是网上办税的拓展功能,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条件,结合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工作的实施,对电子缴税开票方式的完善和制度创新。推行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能够使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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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电子缴(退)款凭证式样.doc    
网上开具缴款凭证业务操作简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