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关于继续扶持光伏发电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政办发[2012]11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2-6-8
实施时间: 2012-6-8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541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关于继续扶持光伏发电的政策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
  关于继续扶持光伏发电的政策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能源局
  为加快培育发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能源结构,经研究,决定在2009年至2011年对光伏发电进行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实施新一轮光伏发电扶持政策。
  一、为继续鼓励光伏发电,对《江苏省光伏发电......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