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扶持光伏发电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工[2012]22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7-30
实施时间: 2012-7-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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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电力公司,各辖市物价局: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关于继续扶持光伏发电政策意见》(苏政办发[2012]11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继续扶持我省光伏发电的价格政策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对扶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认识
  光伏产业是我省战略新兴产业,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占有较大的比重;同时,光伏产品的应用对于支持光伏产业发展,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提高对利用价格杠杆扶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认识,认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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