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适用最低工资缴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5
实施时间: 2012-8-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6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参保单位::
  省人民政府于近日发布了全省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厦门市自2012年8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从1100元/月调增至1200元/月。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几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从2012年8月1日起按新的最低工资1200元执行,请各用人单位做好2012年8月份社保账目的核对工作,特此通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八月五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