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农村电网改造投资还本付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2001]44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1-1-16
实施时间: 2001-1-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5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各分公司:
  《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还本付息电价有关问题的请示》(计价格[1999]665号)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意见,经商国家电力公司,现就农村电网改造投资还本付息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规定征收的每千瓦时2分钱的电力建设基金按原定政策征收到2000年底停止。
  二、我委颁发的各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已包含电力建设基金,为适当解决农村电网改造投资的还本付息问题,电力建设基金取消后,各电网销售电价暂不降低,仍按我委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各地电价中......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