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完善航空煤油价格接轨办法及价格调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电[2001]1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1-11-20
实施时间: 2001-11-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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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完善石油价格接轨办法及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1]96号)中的有关原则,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航空煤油价格接轨办法,并相应调整航空煤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航空煤油价格接轨办法
  (一)鉴于国内航空煤油主要从新加坡市场进口,因此,航空煤油价格仍维持与新加坡市场一地挂钩。
  (二)当新加坡市场航空煤油月平均离岸价累计变动超过上次调价时的8%时,由国家计委相应调整国内航空煤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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