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农村无线数字电视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赣发改收费字[2012]155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7-25
实施时间: 2012-7-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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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吉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无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吉市价费字[2012]1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农村无线数字电视收费问题复函如下:
  一、地面无线广播电视频率属于国家资源、国家所有。《广播电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指配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并核发频率专用指配证明。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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