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无线电设备型号认证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2003]345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3-3-6
实施时间: 2003-4-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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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信息产业部:
  你部《关于报批无线电设备型号认证检测费收费标准的函》(信部无[2003]8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无线电设备型号认证检测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部所属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在接受委托开展无线电设备型号认证检测时,收取无线电设备型号认证检测费。无线电设备型号认证检测收费标准按照《无线电设备型号认证检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附件)执行。
  二、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应到国家计委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三、接受信息产业部委托开展无线电设备型号认证检测业务的单位,在开展检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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