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12]12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1
实施时间: 2012-8-1
失效时间: 2015-11-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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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调整、规范、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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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doc    
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调查汇总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国税发[2015]252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11-27
实施时间: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