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雷击风险评估等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鲁价费函[2012]7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7-19
实施时间: 2012-9-1
失效时间: 2013-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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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气象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函》(鲁气函〔2012〕39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依法取得防雷装置监测服务资质的机构,接受用户委托,开展雷击风险评估、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检测业务,可按照规定收取技术服务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及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坚持用户自愿的原则,与委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相关事项,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服务机构不得在规定的服务费以外收取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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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山东省雷击风险评估等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