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7·21”特大自然灾害后保障首都市场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价格基本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京商务调字[2012]1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7-27
实施时间: 2012-7-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4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新发地、中央农批、大洋路、八里桥、顺鑫石门、城北回龙观、水屯、锦绣大地、岳各庄和玉泉路、盛华宏林等农产品批发市场:
  7月21日,本市遭遇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也受到一定影响。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应对“7?21”特大自然灾害工作部署,市商务委已启动蔬菜供应应急监测,强化与山西、河北等地的供应衔接,加强舆论引导和市场监管,确保市场平稳运行。为保障本市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现就做好相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社会责任,增强大局意识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