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票信息远程报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发[2010]1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7
实施时间: 2010-1-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2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为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市局制定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票信息远程报送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票信息远程报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方便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含临时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每月纳税申报期向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