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贯彻实施〈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发[2010]12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20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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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我市国税系统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结合我市国税系统实际,市局制定了贯彻实施《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连同《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一并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贯彻实施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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