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决定
发文文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1999-5-28
实施时间: 1999-6-1
失效时间: 2002-9-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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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决定》1999年5月28日经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制止乱收费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作如下决定:
  一、行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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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篇法规已被《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发布日期:2002年7月26日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