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补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建[2012]33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2-6-19
实施时间: 2012-6-1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50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 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未涉及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制定补充预算定额标准,请遵照执行。
  一、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一)对于水泥、钢筋、砂、石料及标准砖等主要材料,其预算价格按如下公式计算: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信息价+材料人力运输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1、“材......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