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劳社部发[2003]11号
发文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03-5-19
实施时间: 2003-5-19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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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3年4月27日以国务院375号令公布,将于2004年1月1日施行。《条例》的公布施行,对于全面建立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工伤保险工作,促进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为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开展《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条例》是工伤保险的重要行政法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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