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仙桃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
发文文号: 鄂价工服规[2012]10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7-13
实施时间: 2012-7-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土地估价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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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仙桃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仙桃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仙物价文[2012]24号)收悉。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权审批基准地价的批复》(鄂政办函[1995]61号)精神,省物价局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组成审核小组,对你市呈报的仙桃市城区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小组意见,仙桃市城区国有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遵循了国家《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湖北省城镇土地级别更新技术规范》、《湖北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规范》的要求,更新后的基准地价符合仙桃市城区国有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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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仙桃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