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运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发文文号: 湘价教[2012]9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5-31
实施时间: 2012-5-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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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11]53号),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并完善学生用车(船)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的通知》(湘学车发[2012]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以下简称“校车”)运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我省校车价格管理机制,区分不同营运模式,合理制定校车运行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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