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完善我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价商[2012]8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20
实施时间: 2012-3-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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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厦门市出租汽车协会、各出租汽车经营单位:
  为更好地疏导成品油价格变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保障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成品油市场调节机制的实施意见》(厦府[2006]220号)和2009年6月22日《厦门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纪要》以及2012年3月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出租车营运管理以及加气站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2012]61号)有关精神,现就完善我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通知如下:
  一、当成品油代表品93号汽油价格达到或超过规定价格并持续到规定时间时,可由市出租汽车协会提出申请,经我局核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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