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清费减负政策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价综[2012]1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7-4
实施时间: 2012-7-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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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
  为加强收费监督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本着“服务社会,公开公正”原则,现就进一步落实清费减负,规范收费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清费减负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优良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0]19号)、国家发改委等十四个部门《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794号)、《清理审批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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