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2]20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5-14
实施时间: 2012-5-15
失效时间: 2014-4-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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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农医函〔2012〕172号)收悉。鉴于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1〕177号)收费文件到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规定,结合我省考试成本的实际情况,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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