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2]21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5-28
实施时间: 2012-6-1
失效时间: 2014-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54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闽价服[2011]207号)试行一年来,执行情况良好,社会各界反映平稳。经研究,对原收费标准予以继续执行(见附件)。同时,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