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2]25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6-28
实施时间: 2012-7-1
失效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44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通信函〔2012〕108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0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