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代办外国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2]25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7-4
实施时间: 2012-7-10
失效时间: 2013-7-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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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你办《关于商请调整代办外国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的函》(闽政外函〔2012〕112号)收悉。为促进我省外国领事认证代办工作健康顺利开展,以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经研究,决定对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代办外国领事认证收费标准做适当调整,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代办外国领事认证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办公室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0〕66号)规定,为客户提供服务并收费。
  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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