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价基办发[2012]1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4-6
实施时间: 2012-4-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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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对调控煤炭市场价格、促进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征收、使用和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以公告和通知的形式,就煤炭价格调控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各地充分认识煤炭价格调控的重要性,规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省政府印发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也明确提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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