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5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9-5-7
实施时间: 1999-5-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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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印制、发放、购领、使用及核销行为。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印制、发放、购领、使用及核销的管理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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