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发[2012]5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20
实施时间: 2012-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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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局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下发后,针对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经研究,省局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服务单位(或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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