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意见
发文文号: 杭政函[2004]43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3-15
实施时间: 2004-3-15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28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发[2003]4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参保范围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