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劳社就[2008]232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8-9-10
实施时间: 2008-9-10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30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08]20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简复单》(府办简复第B2007136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680元/月调整到768元/月。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