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改《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公积金中心[2012]10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2-7-11
实施时间: 2012-7-16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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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程序,现对《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津公积金中心[2011]30号)进行修改,主要调整职工因购买本市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流程。现将修改后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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