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农[2007]4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3-12
实施时间: 2007-4-1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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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北京、天津、上海、西藏)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委(厅、局)、扶贫办、统计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统计局共同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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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