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财会[2011]13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6-1
实施时间: 2011-6-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0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调转工作,实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从传统纸质方式向信息化方式平稳过渡,财政部印发了《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财会[2011]1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环境和要求,对今后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调转业务规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