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价收费[2011]94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9-13
实施时间: 2011-9-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9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中央驻滇各行政机关:
  我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收费标准试行期已满。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重新核定其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行政机关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为其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时,向申请人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费收费标准为:
  (一)检索费。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在本行政机关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搜索、查询、编辑、存储政府公开信息收取的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元。未检索到申请人所需信息的不得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