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广东省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12]3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12-6-7
实施时间: 2012-6-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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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财政局,横琴新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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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