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总工会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江西省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与工业园区评审复核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人社发[2012]5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6-29
实施时间: 2012-6-29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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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赣发[2012]5号)中“在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评选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时,要把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作为必要条件,并作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的重要内容及标准。对授予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复核退出制度”的要求,使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承担起创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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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doc    
2、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征求意见表.doc    
3、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doc    
4、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征求意见表.doc    
5、自评报告范本(供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