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人社发[2012]1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3-19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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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执行时间
  凡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下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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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