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税协发[2012]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6-19
实施时间: 2012-6-19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3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12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确保认定质量,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的要求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我省AAA、AAA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6月15日至8月30日
  二、认定标准
  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2年修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附件略